上海发布自贸试验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工作实施意见_上海汽车平行进口商
技术支持电话:86-10-51651200传真:86-10-53771311
网站管理: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
业务咨询电话:86-10-53771212邮箱:商务部邮箱
技术支持: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地址:中国东长安街2号100731线图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8部门关于促进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若干意见》(商建发【2016】50号)文件的,日前,上海市商务委等八家单位共同发布《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贸易试验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加快推进上海自贸试验区平行进口汽车试点各项政策措施落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促进试点工作取得实效。该实施意见分为四章共16条,除总则外,分别对试点工作的管理职责和联系会议制度、试点企业条件和经营规范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作出了相关。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网站推荐更多>>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