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积极有序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复工开工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动公路水运工程复工开工,为保持经济平稳运行作出积极贡献,3月4日,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公路水运工程疫情防控有序精准推动复工开工的通知》(简称《通知》),围绕精准复工复产、加快投资建设、加强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夯实工作基础等四方面,设置了共十九条内容。
《通知》指出,要精准分区推进、分工负责、督导项目、推进建设、落实人员、制定政策。低风险地区尽快将防控策略调整为外防输入,推动全面复工;中风险地区要依据防控形势有序复工;高风险地区继续集中精力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天气寒冷地区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做好备工备料等复工准备,积极推进受天气影响较小的隧道等工程施工。高速公路和重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要加大复工力度,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其他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要因地制宜加快推进,未复工项目力争3月15日前复工。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障重大项目和脱贫攻坚兜底性项目,注重发挥重大工程示范带动作用。跨地区的项目,要加强地区间协作协调。确保参建人员尽快就位履职,因疫情管控不能及时到岗的管理技术人员,允许采取其他方式开展工作,不作为人员履约问题。
《通知》要求,加快启动新项目,组织实施“十三五”规划备选项目;加快前期工作,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安排,改进工作方式,分区分级精准统筹推进;加快审查审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审批流程;加快招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疫情防控对招标投标各环节的影响;加快开工建设,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加快办理施工许可,并对推进有力的地区实施相关激励。
《通知》强调,要落实复工开工条件、严格工地疫情防控、严格质量安全管理、加强监督管理、做好应急保障等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指导和支持,强化激励保障措施。工程建设中,注重吸纳劳动力就业,优先保障贫困地区、贫困劳动力就业。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可因地制宜,优先吸纳当地农民工就业。切实保障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确保疫情防护措施到位,做好工资支付有关工作。同时,注重以有效投资拉动有效需求,带动相关产业尽快复工复产。鼓励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前备工备料。指导相关单位积极对接各类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衔接生产供应计划,及时主动发布招标计划和相关需求,有序恢复生产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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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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