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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日产汽车官网汽车反垄断风波再起 东风日产回应

最终,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第四十九条的,广东省发改委决定对东风日产处以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3%的罚款,计1.233亿元;对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17家经销商处上一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2-4%的罚款,计1912万元。在此之前的奥迪、克莱斯勒和奔驰及其旗下经销商的处罚比例区间在1%-7%之间。

编辑点评:自去年以来,我国商务部、工商总局、发改委齐发力,在汽车反垄断方面业绩突出。继奔驰、奥迪等车企之后,反垄断风波直指东风日产。东风日产罚款金额成为目前止仅次于奔驰、奥迪的第三大单一品牌罚单 ,也意味着继奥迪、克莱斯勒、奔驰三家汽车企业之后,东风日产成为第四家因垄断行为被处罚的汽车整车企业。

对此,东风日产第一时间做出回应,发布相关声明,表示“诚恳接受,并立即全力遵照执行。”

此外,东风日产旗下广州区域经销商之间也同样涉及横向垄断行为。在广东省发改委去年8月对东风日产及旗下经销商展开调查过程中,东风日产广州地区经销商价格联盟形式的违法行为逐渐浮出水面。广东省发改委披露,“自2012年4月至2014年7月,广州区域经销商在东风日产广州地区协力会组织下,多次召开会议,达成并实施了相关车型价格的垄断协议。”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的,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或联合抵制交易。区域协力会商讨价格、固定区域价格的做法,本身就是一种横向垄断方式。”在魏士廪看来,一般情况下,经销商层面的区域协力会价格同盟也经常存在整车企业参与或默许。如果整车企业与经销商存在横向和纵向垄断的混合行为,会加重排除竞争的叠加效应,在垄断行为判定中也属于影响和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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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还原:

“2012年至2014年7月,东风日产通过下发商务、价格管理办法、考核制度等方式,严格限定广东省内经销商整车销售的网上、电话和营业厅报价以及最终成交价,并于2013年对违反价格管控措施的广州经销商进行处罚。”9月10日,广东省发改委披露。

由于东风日产积极配合调查并进行主动且积极的整改措施,广州地区经销商也停止了价格协商,废除了价格协议。也因如此,在反垄断调查和罚单的裁量过程中,宽大与豁免规制已在执法过程中纳入考量范围。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垄断协议中,包括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汽车企业对区域经销商达成并实施固定汽车转售价格的垄断协议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排除和了相关市场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利益。”9月10日,长期关注反垄断领域的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士廪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9月10日,广东省发改委向东风日产开出1.233亿元的罚单,其中厂商领罚1.233亿,经销商领罚1912万。据了解,从到2014年7月正式展开调查,近一年的取证工作相当,最终通过内部系统单据的相互印证,坐实了厂商纵向垄断控制整车销售价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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