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车型分类标准關於廣東省高速公實施車型分類行業標準及貨車完全計重收費的公告
3 >10 ≥1.3 ≥3.2 重型货车、重型拖(挂)车、40英尺集装箱车调整後分类标准:类别车型及规格客车 货车一类车 ≤7座 ≤2吨二类车8座-19座2吨-5吨(含5吨) 三类车20座- 39座5吨- 10吨(含10吨) 四类车 ≥40座10吨- 15吨(含15吨) 20英尺集装箱车五类车 — >15吨40英尺集装箱车二、货车实施完全计重收费广东省将对高速公载货类汽车实行完全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简称「完全计重收费」)。实施前收费模式:对正常装载及超限30%以内的部分按车型分类收费,对超限30%以上的部分按照超载幅度的不同递增加收通行费。- 3 - 实施後收费模式: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四车道高速公基本费率为人民币0.09元/吨·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基本费率为人民币0.12元/吨·公里,对於正常装载部分及超限部分,分别按照的比例和公式计收通行费。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本次调整拟定於2015年6月26日零时起执行。本集团於广东省内经营和投资的高速公均属於调整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子公司拥有的梅观高速、机荷高速、盐坝高速、盐排高速、南光高速及清连高速,以及本公司之联营企业拥有的水官高速、水官延长段、阳茂高速、广梧项目、江中项目及广州西二环。本次广东省高速公实施车型分类行业标准及货车完全计重收费,有利於推进全国高速公联网收费的实施进程,提升高速公的通行效率;同时,对於综合治理超限超载车辆、道桥梁安全具有正面意义。本次调整预计对本集团的费收入及经营总体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谨此提醒股东及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证券时须审慎行事。承董事会命吴倩公司秘书中国,深圳,2015年6月24日於本公告之日,本公司董事为:胡伟先生(执行董事及董事长)、吴亚德先生(执行董事兼总裁)、王增金先生(执行董事)、李景奇先生(非执行董事)、赵俊荣先生(非执行董事)、谢日康先生(非执行董事)、张杨女士(非执行董事)、赵志錩先生(非执行董事)、区胜勤先生(非执行董事)、林钜昌先生(非执行董事)、胡春元先生(非执行董事)和施先亮先生(非执行董事)。
- 1 - 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深圳高速公股份有限公司SHENZHEN EXPRESSWAY COMPANY LIMITED (於中华人民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548)关於广东省高速公实施车型分类行业标准及货车完全计重收费的公告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广东省发展和委员会联合发布的通知,为确保完成全国高速公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目标,广东省决定於2015年6月底实施高速公车型分类调整和货车完全计重收费工作(「本次调整」)。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一、实施车型分类行业标准广东省高速公的车型分类将统一按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交通行业标准JT/T489-2003)执行。车型分类实施行业标准後,客车收费的基本费率保持不变,即:四车道高速公为人民币0.45元/标准车公里,六车道以上高速公为人民币0.60元/标准车公里;货车将实施完全计重收费,详情见下文第二点。- 2 - 调整前分类标准:类别车辆分类标准轴数 轮数 车头高度(米) 轴距(米) 主要车型车种一类车 2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