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制度藩篱 推动民宿产业发展
上月,《广东省民宿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提出支持在具有旅游资源的乡村发展民宿,遵循政策引导、便利准入、加强监管、行业自律的原则进行管理,并进一步明确了民宿登记、管理的流程和主管部门,为民宿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引。
无独有偶,上月中旬,佛山市发布了关于征求《关于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用地保障具体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提供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允许本地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其他条件,以建设改造民宿等方式依法从事乡村旅游经营。
省、市密集出台产业政策,扫清了当前民宿产业发展存在的诸多障碍,为佛山民宿产业发展带来了一轮新机遇。
相对于此前国家多部委联合发布的管理规定,此次广东省出台的《办法》不仅确立了“政策引导、便利准入、加强监管、行业自律”的管理原则,对于民宿行业的管理进行了健全和明晰的规范,填补了以往产业监管存在的空白。
比如在管理体制上,从无明确部门管理到统筹协调管理机制,明确构建“多部门联动、乡镇协作、协会服务”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办法》提出开办民宿旅游经营实行登记制度,民宿登记应当遵循便民原则,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负责。在准入门槛上,从无明确要求到规范要求和程序,从民宿的规模、选址、建筑安全、消防、治安、环境、卫生、经营登记等方面做了规范性的要求,明确了申报程序。在经营服务上,从无明确的规范到明确经营制度加强监管体系,为民宿经营提供指引,为民宿监管提供依据。
鼓励民宿产业发展契合了建设“文化佛山”的发展要求。佛山是岭南文化的重要发源地,拥有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源,但以往由于缺乏系统性的挖掘与包装,来佛山的游客很多是在广州、香港等周边城市过夜,顺道过来看一看,这是导致佛山旅游行业过夜率不高的重要原因。
近年来佛山致力发展全域旅游,树立城市品牌形象,推动文商旅产融合发展。相对于传统酒店和宾馆,民宿的经营模式和地方文化传播具有天然的契合点,民宿不仅提供了一个住宿的地方,还是本地文化传播的载体。游客通过入住民宿,与民宿主人交流,能够更深入了解本地文化。而一些有地方特色的民宿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文化体验载体,民宿产业是发展全域旅游、留住过夜客的重要元素。
在此背景下,佛山发展民宿产业是大势所趋。相对于国内的知名旅游城市,佛山民宿产业起步较晚,但依托丰富的人文资源,未来潜力巨大。佛山的武术、美食、粤剧等传统文化对游客具有很大吸引力,只要通过适当包装,一年365天每天都可以为游客讲述不同的故事,这种文化沉淀是深圳等新兴城市所难以比拟的。
为此,今年初出台的《佛山市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扶持办法》就提出,对符合要求的民宿每间房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对达到金宿和银宿标准的,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一次性扶持资金等。加上各区的扶持政策,佛山对于民宿产业的扶持力度很大,但从实际效果来看,佛山民宿产业的发展并不理想,一个重要的原因,现行政策对于民宿的要求门槛仍然很高。
接下来,佛山要推动民宿产业发展,需要进一步破除现存的制度藩篱。虽然省级《办法》对于民宿管理进行了一系列规范,但仍有很多管理细则需要各个地区根据各自的特点进一步厘清,尤其是针对消防、房屋建筑规划许可等硬性要求,需要地方政府出台更加灵活的政策。
在这方面佛山可以借鉴深圳的经验。近年来深圳民宿产业取得快速发展,为了跟上行业发展步伐,政府在审批制度上进行了一系列创新,包括实施消防备案制,由消防部门对每家民宿的消防设施进行严格把关,并引入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同时定期派员对民宿经营者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强化经营者的消防意识。此外,深圳还强化了民宿行业协会的监督功能,由协会对会员单位实施日常监督,与政府监管形成合力,把消防隐患降到最低。
除了消防问题,民宿产业的发展还需要一系列的地方政策支持。如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以最大的灵活性促进产业发展,考虑着地方政府扶持产业的决心和智慧。
(作者系中国旅游协会精品酒店与民宿分会理事,深圳大鹏民宿协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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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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