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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湖北医药学院培训点2016年度暑期岗前培训工作安排的通知?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成绩=中心评分×70%+校本评分×30%,《高校教师职业》成绩=中心评分×70%+校本评分×30%。中心评分采取论文评审方式,省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的课程论文进行评分,每门课程满分100分。校本评分由参训高校根据校本期间,两门课程的学习情况、课堂表现、作业、考勤情况等相关表现评分,每门总分100分。

2、集中培训时间:2016年8月20日(周六)、21日(周日)、27日(周六)、28日(周日),开班典礼时间为8月20日上午7点50,地点在湖北医药学院8号楼五楼多功能厅(上海湖北医药学院药护学院)。

三、培训内容、方式

根据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核定和湖北省教育相关考试收费标准,岗前培训收取培训费440元/人(含集中培训和线上学习费用,校本费用由各承训高校自理)、考试及论文评审费120元/人、教材费120元/套(自愿购买)。

2016年《高等教育学》与《高等教育心理学》综合考试时间定于11月13日(周六)上午9:00—12:00,考生须于11月1日至12日,登录岗前培训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岗前培训考试工作另行通知。

个人自学包括线上学习和课程。线上学习要求登陆省中心在线学习平台(),学习网络课程。登陆平台的用户名为身份证号(英文字母须大写),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在线学习平台时间:2016年7月20日—2016年10月31日,须在此期间完成线上学习;课程要求结合湖北省高校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课程大纲自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高等教育法规概论》等课程。

1.考核。岗前培训考核采取省中心评分、集中培训评分、校本评分与线上学习评分相结合模式。考核结果由《高等教育学》与《高等教育心理学》综合、《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校教师职业》三门成绩组成,成绩有效期两年。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校本由各所在的各参训高校负责,主要采取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的形式,侧重教学实践、实训。主要包含校情校史、学校规章制度、师德师风、教学观摩(听课)、教学实践(备课、讲课、评课)、科研导引等内容。具体安排由各参训高校负责安排通知。

依据高校新入职人员的岗位要求,从新入职人员的组织发展、专业发展和个人发展三大维度出发,紧扣高教视野、技能研训、职业素养三大内容,采取将集中培训、个人自学、校本融于一体,线上学习与线下学习并举的混合培训模式。

2.严格考勤管理。集中培训和校本均应加强考勤管理,严肃课堂纪律,并制定考评指标。的出勤情况应纳入集中培训、校本的考核指标中,将其结果作为集中培训评分、校本评分的重要依据。为考勤,湖北医药学院临床教师报名参训需提交《湖北医药学院临床教师岗前培训参训审批表》,所在科室、院系需同意并支持脱产学习,统筹安排调班调休。集中培训期间,非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

《高等教育学》与《高等教育心理学》综合成绩=集中考试成绩×70%+集中培训考核成绩×15%+线上学习成绩×15%。集中考试由省中心统一组织实施,采取闭卷考试(一张试卷),试题为案例分析,满分100分,着重考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全省集中考试时间:11月13日(周六)上午9点至12点。集中培训考核成绩由培训点根据集中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课堂表现等综合表现评分,满分100分。线上学习成绩,依据网上课程学习完成情况,如完成或超过的40学时,则为100分;若未完成学时数,则按照完成的学时数÷40(学时数)×100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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