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观察:通报官员违纪 今年的10个新提法?南宁汽车行情网
新提法7:干预办案
【解读】
今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亦指出,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遏制蔓延势头。把违反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审查重点,对转移赃款赃物、,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必须纳入依规惩处的重点内容。
新提法8: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2015年10月16日,中央纪委通报,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十八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原常委、南宁市委原余远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2015年8月14日,中央纪委对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的通报中,提及其“公开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的言论”。
【解读】
通报指出,在得知组织对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后,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解读】
新提法2: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的言论
此后,中央纪委在通报对栗智、徐建一、赵少麟、徐钢、令政策、肖天、乐大克、周本顺、谷春立、杨栋梁等省部级官员的审查结果中,也提及这些人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
依照《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在搞非组织活动,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严重或者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处分。
以来,在被查的省部级官员中,至少有9人被通报“隐瞒个人有关事项”,包括孙鸿志、廖永远、杨卫泽、赵少麟、王天普、余远辉、周本顺、谷春立及奚晓明。
【解读】
通报指出,奚晓明存在违反保密纪律,泄露审判工作秘密的行为。
今年10月,中央印发《中国廉洁自律准则》,其中要求领导干部“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解读】
2015年10月17日,中央纪委通报,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局长杨栋梁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赵少麟
通报指出,余远辉严重违反纪律和规矩,公开发表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相的言论。
余远辉
6月15日,指出孙、廖二人“严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值得注意的是,在针对省部级官员的“双开”通报中,这种表述还是首次出现。
2014年1月15日起实施的新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不准涂改干部档案,或者在干部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在通报省部级官员违纪情况时,出现不少新提法:如干扰、妨碍组织审查,干预办案,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搞团团伙伙等。
【案例】
新提法1:干扰、妨碍组织审查
根据2010年7月起施行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以下简称“”),领导干部不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包括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和不按照组织答复意见办理4种情况。
通报指出,潘逸阳严重违反纪律和规矩,进行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孙鸿志
【解读】
新提法6:家风
【案例】
【案例】
2015年9月29日,中央纪委通报,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最高原副院长、党组奚晓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2015年10月16日,中央纪委通报,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原副潘逸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新修订的《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在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资本的,给予严重或者撤销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处分。
在违规报告个人事项的官员中,隐瞒不报最为常见。
【案例】
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指出,根据,党组织是参与活动的重要平台,参与活动必须要依靠组织,在组织的监管程序里进行,不能脱离组织,不能与组织要求、相,不能把个人意志于组织之上。
新提法5:违反保密纪律
新修订的《中国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九条,领导干部违反有关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
通报指出,杨栋梁存在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干预纪检机关的纪律审查工作和司法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的行为。
2015年8月13日,中央纪委通报,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原党委、董事长徐建一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新提法10:在搞团团伙伙
此外,《档案法》第二十四条,“涂改、伪造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报显示,栗智存在严重违反纪律,档案造假,向组织隐瞒本人真实年龄的行为。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通报指出,徐建一存在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执行组织决定的行为。
新提法4: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
通报显示,赵少麟存在在搞团团伙伙的行为。
周本顺
人民网记者 贾玥
【解读】
【案例】
新修订的《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也增加了一项条款:、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10月17日,中央纪委在通报对第十八届,省委原、省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的审查结果时,也指出其“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通报指出,周本顺为其子经营活动谋取利益,家风、对配偶子女。
【解读】
新提法3:档案造假
这一方面可以看出,官员的违纪情况渐趋复杂,反腐已进入深水区;另一方面也显示出,中央纪委的通报内容逐步详尽,措辞也更加规范。
“非组织活动”的提法较为少见。今年最早见于最高3月18日发布的《工作年度报告(2014)》。报告指出,2014年,法院加强纪律教育和廉洁司法教育,教育充分认清、等人,党的团结,搞非组织活动的严重危害,彻底严重违纪违法对法院工作造成的恶劣影响,引导在问题上做到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对于这一点,新修订的《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增加了一项条款: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或者严重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此外,2015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其中指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应当纳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干部是否遵守法律、依事、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
《》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需每年如实向组织报告14个方面的个人有关事项:涉及“家事”的有8项,主要包括本人因私出国(境)的情况、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等;涉及“家产”方面的有6项,主要包括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的房产、投资等情况。
【案例】
【解读】
2015年8月14日,中央纪委通报,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上述两名官员,皆是所在单位或地区的党委一把手,自然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
同日,中央纪委对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党组、局长杨栋梁的通报中,也指出其“严重违反纪律和规矩,进行非组织活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
2015年7月6日,中央纪委通报,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常委会原副主任、党组栗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在保密工作方面不负责任,致使发生重大失密泄密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或者严重处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撤销职务处分。
2015年10月17日,中央纪委通报,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省委原、省常委会原主任周本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案例】
《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干扰、妨碍组织审查行为的,可以依照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列举的行为包括:串供或者伪造、、隐匿;他人、提供材料;人、人、证人等。
徐建一
《中国》第十五条,党的下级组织必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改变;如果上级组织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2015年6月19日,中央纪委通报,经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对浙江省政协原副、党组副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解读】
【案例】
【案例】
新提法9:进行非组织活动
【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