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3人掘墓盗女尸配阴婚 1具尸体卖25000元2015-10-17北京新能源
须眉盗得一具女尸,预备卖掉获利,四男先将尸体藏匿,后又一路商议先将尸体运往陕北再找买家,在运送途中被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银合盗窃尸体,其行为已形成盗窃尸体罪;被告人翟根勤、杨喜成、常建黎明知是盗窃的尸体,仍予以掩藏、运送、买卖,其行为已形成掩饰、坦白犯罪所获咎。遂按照《中华人民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作出如上判决。(白水法院)
讯:【山西芮城三人盗女尸配阴婚一具尸体卖二万五】配“阴婚”是已被摒弃多年的封建陋俗,然而在山西、河南等地仍有人。山西省芮城县警方日前打掉一个涉嫌倒卖女尸的犯罪团伙,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该团伙交接,许诺以25000元的价钱将女尸卖给山西省临汾市某地一“买主”,随后挖墓盗尸。
2010年12月20日凌晨,被告人孙银合雇佣两名外埠务工人员(身份不详),照顾铁锨、手电筒在白水县林皋镇桃洼村挖墓盗得一具女尸,欲卖掉从中获利。
盗窃成功后,孙某白水县城关镇须眉翟某,将尸体藏匿于翟某家果园附近。后经他人引见,陕北须眉杨某、常某、谢某(在押)从榆林带来一买家欲买尸体,但由于孙某等伪造死者身份消息,被买主,尸体未卖出。
另据华商报报道,“其时,有个20岁出头的女子难产灭亡,刚下葬一两天就被他们盯上了。”8月29日下战书,据白水县主审引见,2010年12月20日凌晨,孙某雇用两名外埠务工人员,照顾铁锨、手电筒在白水县林皋镇挖墓盗走一具女尸,欲卖到榆林给人配阴婚。
后孙银合、翟根勤、杨喜成、常建平、谢随林商议先将尸体运往陕北再找买家,几人雇佣吴建福的五菱之光面包车将尸体运往陕北,路过洛川时被洛川县石头查获。
因需联系买家,被告人孙银合被告人翟根勤将尸体藏匿于翟根勤位于城关镇圪台村的果园附近。后经雷万锁(身份不详)引见,被告人杨喜成、常建平、谢随林(在押)从陕北带来一个买家欲买尸体,但因尸体身份问题,未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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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历:榆林旧事网)
陕西:须眉挖墓偷盗女尸 欲卖给人配阴婚获刑 2014年9月2日
近日,白水法院对这起盗窃尸体、掩饰坦白犯罪所得案件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被告人孙银合犯盗窃尸体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翟根勤犯掩饰、坦白犯罪所获咎,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惩罚金人民币8000元;被告人杨喜成犯掩饰、坦白犯罪所获咎,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惩罚金人民币6000元;被告人常建平犯掩饰、坦白犯罪所获咎,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惩罚金人民币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