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事实孤儿逾1.9万名,可全额享受低保
近日,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重点解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教育资助救助、落实监护责任以及关爱服务机制等方面的问题。
记者从广东省民政部门获悉,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不断加强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关爱保障。目前,我省已建立事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事实孤儿以个人为单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全额享受低保。
全省事实孤儿逾1.9万名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事实孤儿,也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属于困境儿童的一部分,主要包括四类:父母双方弃养、重病或重残、在押服刑(含强制戒毒,下同);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弃养、重病、重残或在押服刑;父母一方弃养,另一方重病、重残或在押服刑;父母一方在押服刑,另一方重病或重残。截至2018年底,我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有1.9万多名。
我省坚持政府主导、家庭尽责、分类保障、社会参与,综合运用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儿童保护等政策措施,扩大福利覆盖面,对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内的困境儿童实施分类精准救助保障,全方位保障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儿童福利工作精细化发展。
早在2016年,我省就建立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月发放保障金。从去年10月起,我省全面实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分类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按政策分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范围。其中,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个人为单位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全额享受低保。
在落实监护责任方面,对于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无其他监护人、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以及打拐解救儿童,由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对于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的儿童,由救助保护机构临时监护,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处于有效监护状态。
加强协作筑牢保护网
日前,我省正式启动2019年农村留守及困境儿童入户关爱服务“雨露计划”。今年,在农村留守儿童的基础上,还增加了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作为调查和关爱服务的对象,将其纳入有效监护范围。
2018年,我省出台《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体系的意见》,明确要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内的困境儿童工作保障机制,筑牢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网。
其中,民政部门要保障好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公安部门要为无户籍儿童办理入户手续,对不履行监护责任的监护人进行训诫,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员的未成年子女提供帮助。教育部门要落实适龄儿童控辍保学、教育资助等政策,支持儿童福利机构开设特教学校(班),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儿童福利机构的孤儿、困境儿童就近入学提供保障。
此外,司法行政部门要为困境儿童家庭申请法律援助,协助其他部门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等提供帮助。共青团牵头开通12355未成年人保护热线,统一接听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相关来电,探索“一门受理、多门处置”个案帮扶模式。妇联大力推进儿童之家创建,发挥基层妇联组织作用。残联组织大力推进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提高康复保障水平。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省将围绕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梳理总结我省近年的经验做法,协调相关部门出台相应措施办法,建立与孤儿保障相衔接的政策机制,不断提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水平。
【南方网全媒体记者】李强 汪祥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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