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315曝光“套路消费者“行为毛豆新车网用户买车遭骗局
今晚播出的央视315晚会上,有品牌被曝在销售商品时“套路‘消费者。成都市民廖先生在毛豆新车网买车的时候就遭遇了类似的”套路“,本来只需9.9万元的汽车,在准备提车的时候发现车的费用竟突然变成了15万元,想退车却无法联系上当初卖车给他的毛豆新车网销售人员。
在消费者服务平台“黑猫投诉”中搜索“毛豆、套路贷”等关键词后,出现了共25条搜索结果。其中均是毛豆新车网用户在平台买车之后,发现自己遭遇套路贷而进行的投诉。有用户称,“当初买车的时候销售人员承诺0首付,0服务费,合同自始至终没有见到过,一年后却卡在了过户问题上,连续5个月没有办法交上,毛豆直接把车开走了,直到现在才知道是租赁合同,4S店售价8万元的车我竟然要交16万!”
这并不是个别案例,实际上在此之前,就曾有媒体曝光过毛豆新车网。去年11月10日晚,深圳卫视就在双十一之际推出直播特别节目《诚信双十一现场在行动》,在节目中,记者卧底进入毛豆新车网进行暗访调查,调查发现毛豆新车网中所谓买车实际上就是金融以租代购,看似低首付的外衣下包裹着高利息的套路,公司就是通过利息来盈利。
今年10月份,在家住云南昆明的洪先生就成了毛豆新车网的“受害者”。洪先生高高兴兴地在毛豆新车网“买”了新车,但是直到拿到行车证时他才发现,车辆所有权并不在他手中,而是在毛豆新车网所属的车好多集团名下。高高兴兴提了新车,还没捂热乎,这就不是自己的了?洪师傅想不通,于是就去到毛豆新车网实体店准备“讨个typo id=typo-679 ignoretag=true书法/typo”。
洪先生表示购车时毛豆新车网的销售人员并未告知他这一信息,自己也没有拿到合同和购车合同,只拿到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且在知晓洪先生并不识字的情况下,销售人员甚至没有对洪先生说明协议内容。当洪先生向销售人员提出退款遭到拒绝时,他才反应过来自己这是陷入了一场消费骗局,也瞬间算明白了“为什么首付3000元起就可以开新车”这笔账,因为这3000元并不能算是严格意义上的首付,而更像是向毛豆新车网租车所交的押金。
没办法,洪先生最后也只能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受害的实际上远远不止洪先生一人,成都市民廖先生也在毛豆新车网遭遇了类似的事情,本来只需9.9万元的汽车,在准备提车的时候发现车的费用竟然变成了15万元,而这多出5万的费用销售人员从未提过,让廖先生难以接受,当即表示想退车,却迟迟联系不到当初卖车给他的毛豆新车网销售人员。
无论是今年3.15晚会上曝光的商家“套路“消费者问题,还是在此之前的洪先生还是廖先生,其实都只是受害者的“冰山一角”。
关于套路贷的定义中,百度百科这样解释: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
很明显,判定是否存在套路贷的关键之一就是企业是否存在诱导消费者借贷行为,以及是否存在主观意识上引导消费者违约或者是刻意制造违约的行为。而上文提到的关于毛豆新车网相关投诉和媒体报道,均提到了消费者在购车时包括购车后,都不清楚首年租赁的事实,虽然其中有融资租赁模式在国内普及度不够的现实情况,但是作为有责任感的企业平台,完全有义务将融资租赁模式的特点告知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此外,有关毛豆新车网的投诉中,还有消费者提到自己因过户问题被“卡”了5个月,这期间无法及时交还,从而被毛豆新车网收车。这一点也符合“存在主观意识上引导消费者违约或者是刻意违约的行为”。从这两个角度来说,消费者投诉毛豆新车网“套路“消费者的行为,并不能说是空穴来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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