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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商用车产业相关国家政策介绍

  1、 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其规划中提到了未来13年中,我国在氢燃料电池汽车方面的发展规划,将优先对公共服务领域的车辆进行氢燃料电池汽车的推广,并建设一批加氢站。

  2、2022年3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延期销售库存车辆产品的公示。

  3、 2022年3月2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修订发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的通知,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工作规范的通知》(交办运〔2019〕46号)同时废止。

  4、2022年4月1日起,最新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开始正式实施。

  5、2022年3月4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电能替代的指导意见》(以下称“意见”)。《意见》提出要深入推进交通领域电气化。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电气化,在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物流配送等领域,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简称“重点区域”)港口、机场新增和更换车辆设备,优先使用新能源。

  6、2022年3月29日,海南省工信厅印发《海南省2022年鼓励使用新能源汽车若干措施》的通知,,加快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确保2022年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在新增车辆中占比超过30%,促进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在我省购买新能源载货营运汽车(含邮政快递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重型、中型、轻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3万元、2万元、1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在我省购买新能源城市环卫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1万公里后,每辆车可申领2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

  ③、鼓励使用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日,对在我省购买新能源旅游客车、班线客车新车并在省内注册登记的,自车辆注册登记起一年内核算里程达3万公里后,按大型、中型、小型及以下每辆车分别可申领2万元、1.5万元、0.8万元的运营服务补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新能源汽车促进中心)

  7、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出台了《佛山市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对新能源城市配送货车运营给予资金补贴,促进货运配送行业节能减排,最高补贴11.5万元!

  8、3月15日,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三部门联合印发《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申报、组织实施、验收与命名、动态评估等工作,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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