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示拟撤销免征购置税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

  央广网北京10月20日消息 日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关于拟撤销《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车型名单的公示。公示提到,第十五批至第十九批《减免车船税目录》和第三十一批至第三十五批《免征购置税目录》发布后12个月内,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7号)等文件要求,对《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减免车船税目录》)和《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免征购置税目录》)实施动态管理。经统计,第十五批至第十九批《减免车船税目录》和第三十一批至第三十五批《免征购置税目录》发布后12个月内,分别有487款和628款车型无产量或进口量,拟从相关目录撤销。

  中国将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在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体系,为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动力电池的退役量也在逐步攀升,工信部在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同时,一直在着力做好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工作。

  在前三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发布会上,工信部回应了App整治、IPv6部署应用、能源短缺、汽车芯片短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等热点。

  第十五批至第十九批《减免车船税目录》和第三十一批至第三十五批《免征购置税目录》发布后12个月内,分别有487款和628款车型无产量或进口量,拟从相关目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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