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类型

  (二)电动自行车:车载蓄电池作为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具有脚踏行走功能,最高设计时速25km/HR以下(电动辅助时,25km/HR以上,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整车质量55Kg以下。

  (三)电动轻型摩托车:车载电池作为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最高设计时速低于50KM/小时(以下)或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低于4KW 的摩托车或三轮摩托车。

  (四)电动摩托车:车载电池作为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最高设计时速50KM/以上或电机额定功率合计4KW以上,配有两个车轮,且两个车轮均在纵向中心平面的轮式车辆。

  (五)电动三轮摩托车:车载电池作为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最高设计时速50KM/以上或电机额定功率合计4KW以上,配备三个车轮,其中一个车轮在纵向中心平面上,另两个车轮与纵向中心平面对称分布,装卸装置或装载装置。

  (六)电动小型汽车(四轮) 车载蓄电池为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车长小于6000MM、乘车人数小于9人的轿车或车长小于6000MM、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载货汽车。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