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李先生不满意4s店的维修方案想把车开走对方却坚决不同意直接开来三辆豪车
河南,郑州。李先生不满意4s店的维修方案,想把车开走,对方却坚决不同意,直接开来三辆豪车堵在李先生的车前。并扬言:修也得修,不修也得修。
李先生的车出了事故,他随即报了警,保险公司的人也赶到现场及时定损,此时,4s店的人员也慕名而来,主动将李先生的车开走了。
李先生当时还觉得4s店的服务还挺到位的,自己完全不用操心,可是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却让李先生大失所望。
4s店给出的维修方案太不合理了,居然建议将车的后面切开,全部换掉,这让李先生不能接受,于是想将车开走,另找地方维修。
一会儿说手续还没办完,李先生不能把车开走;一会儿又说李先生委托他们把车开过来维修,现在又想开走,哪有那么容易,李先生的车必须留下来维修。
听到这些无厘头的说辞,李先生很是无语,激动地说:他从来没有委托过4s店把车开走维修,而是4s店私自派人将车开走的。还说:车开过来的时候没有办理过任何手续,为什么开走时需要这手续,那手续的?
在李先生的一再追问下,4s店的店员才道出实情,当时确认是他们和保险公司联系后,派人把李先生的车开走的。
至于需要办理手续的问题,店员也解释说:都已经知道有辆事故车来维修,如果李先生突然开走了,店员不好向上面交代,所以必须等他们汇报后,同意放行他们才能让李先生将车开走。
什么是强买强卖?是指在商品交易中,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行为。
本案中,4s店派人将李先生的车开去维修,由于维修方案不合理,李先生拒绝后准备把车开走,而4s店却以各种理由阻拦,甚至动用三辆豪车堵住去路,这种行为涉嫌强买强卖。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6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4s店的行为属于强买强卖,但并没有造成实质性的严重后果,属于较轻,将会对涉事人员进行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什么是非法占有?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本案中,李先生的车开到4s店进行维修,由于车是李先生的,4s店只是代为保管,按道理来讲,李先生拥有随时把车开走的自由,可4s店却坚决不让李先生把车开走,这种行为涉嫌侵占。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占用公私财物的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本案中,4s店不让李先生将车开走,使用手段还很暴力,直接开豪车堵住去路,此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将会对涉案人员给予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金。
什么是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享有公正、合理地进行市场交换行为的权利。
本案中,李先生不想在4s店维修,他已经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可是对方却为了自己的利益,不让李先生将车开走,已经违背了公平交易权。
责令改正,并且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本案中,对于4s店的行为,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属于情节较轻,但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必须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
4s店本来是为车主服务的,现在却给车主添堵,要想把生意做好,就必须以顾客为本,替车主分忧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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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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