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推动国三中重型柴油货车技改
在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AAA级顺发汽车修配厂,车主柳先生对他的货车实施了技术改造,通过加装污染控制装置,货车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达到了技改要求。这也是大连市首辆完成技术改造、不受限行政策限制的国三中重型柴油货车。
这辆货车在通过资质审核与车辆初审后,于一类修配厂进行设备加装。记者在现场看到,汽车修配厂技师首先对车辆的后处理系统进行部件外观检查,对排放系统的工作状态进行评估,测量安装空间。根据车辆型号与各项性能指标参数设计有针对性的设备加装方案,制定作业指导书。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紧密施工,车辆的尾气后处理系统加装完毕。通过排放测试显示,各项指标数据均符合改造技术参数要求。
“现在政策很好,给车加装污染控制装置,还可以拿到补贴,既减轻了对空气的污染,又可以不受限行限制了。”柳先生说。
大连市正在实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市政府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拨付了5000万元补贴资金,鼓励车主对车辆实施深度技术治理改造。今年12月15日之前申请治理改造的车主,每台车可获得装置价格30%的资金补贴,总额不超过1万元;而12月15日后,即使加装污染控制装置,将无法享受政府给予的资金补贴政策红利。同时,为了保障车主的权益,保障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在市财政局的指导下,根据车型排量不同,对污染控制装置分段进行政府定价。这种方式在国内尚属首例。
下一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会进一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在全市范围内(包括区市县)开展柴油货车尾气排放及国Ⅲ中重型柴油货车限行检查。对于超标排放的柴油货车、未加装污染控制装置却闯入限行区域的国Ⅲ中重型柴油货车,每次均给予200元不记分处罚。同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4条的规定,对于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5000元的罚款。(赵冬梅 杨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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