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调整购房资格审核:今年起个税为零月份可看社保
中新网6月5日电 6月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指出,2019年1月1日后,购房资格申请人因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而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如其当月社会保险正常缴纳则计入个人所得税累计缴纳月数,且此后各月只审核申请人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此外,原公告中“按‘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根据新个人所得税法修改为“按‘经营所得’缴税的纳税人”。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
- 标签:
- 编辑:孙子力
- 相关文章
TAGS标签更多>>
网站热点更多>>
热网推荐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