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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 海南省交通/车管最新信息汇总

  [ 新闻]  为有效控制新型冠状病毒带来的疫情,海南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交通、车管政策,包括实行必要的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同时暂停了部分线下的车管服务。具体如下:

  坚持因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依法科学、精准有效地做好交通运输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好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人员等的运输保障工作。对已暂停交通运输服务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应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卫生健康部门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和出行需求,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快研究提出恢复的条件、时间和范围,形成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决策。一旦具备条件,应当及时组织相关经营者恢复营运。

  对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已出现疫情的农村地区,要制定交通运输保障方案,确保医疗救援等物资进得去,老幼病残孕等特别群体应急出行出得来、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正常通行。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等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所属交通运输部门要立即报告当地党委、政府,依法恢复正常交通秩序,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畅通。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要配合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依法依规开展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等通道管控和体温检测工作,发现发烧人员,要按规定做好人员移交处置。不得采取封闭高速公路、阻断国省干线公路等措施,保障春运期间公路基本通行顺畅;不得简单采取堆填、挖断等硬隔离方式,阻碍农村公路交通。

  如因防控疫情需要,确须对公路进行封闭、中断交通的,要按以下程序报批:对国道(含高速公路主线及出入道路)封闭、中断交通的,必须报省交通运输厅,由省交通运输厅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对省道封闭、中断交通的,必须报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对县乡村道封闭、中断交通的,必须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车管服务方面,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确保广大市民游客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2020年2月3日起,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暂停办理全市车驾管业务和交通违法处理业务,相关业务恢复办理时间将另行通告。具体如下:

一、 车驾管业务

  (一)暂停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服务大厅、荔枝沟师部农场安保机动车服务站、迎宾路永成机动车服务站、月川桥电动车上牌点、全市4S店登记服务站。

  (二)暂停全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驾驶人审验、满分学习教育及考试业务(已于2020年1月27日通告)。

  1、已经预约成功的考生,车管所将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2、已经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录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i.122.gov.cn)或交管APP12123自行取消考试,也可由车管所统一办理取消考试。取消考试的,不计入考试次数,不影响下次预约排序时间;

  3、对学习驾驶证明临界到期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车管所将与您联系,并妥善处理因疫情防控导致的过期问题。

  (三)近期需要办理补换证、6年免检等车驾管业务的车主和驾驶人朋友,可登录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i.122.gov.cn)或交管APP12123进行网上办理,相关牌证会邮寄到您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2月3日起开通的值班电话0898-88240205进行咨询。

二、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一)暂停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业务服务大厅及迎宾路永成检测站对外业务;

  (二)暂停驾驶证暂扣、领取及解锁业务;

  (三)如需处理电子监控业务及简易处罚决定书,可登录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i.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自行登录处理;

  (四)如需办理扣车业务,可进行电话预约处理业务(符警官:13807682745),工作人员将与当事人联系业务办理。(编译/ 马艾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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