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前 广安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一万辆以上
7月11日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广安市人民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20年前,广安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000辆以上,五年免费充电,将出台财税支持政策。
(1)购买纯电动客车、乘用车、专用车用于公共服务领域的,市级财政参照中央补助准标准按1:0.5给予配套补助。用于非公共服务领域的,市级财政参照中央补助标准按1:0.3给予配套补助。中央和市级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时计税价的50%,市级财政参照中央财政补助政策相应采取退坡机制。
3.免费充电:凡新能源汽车用户在广安境内通过公共充电设施充电的,5年内免缴充电费。
5.鼓励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对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的充电桩,由所在地财政按300元/个给予建设补贴。
(2)纯电动新能源出租车免交出租车有偿使用费。
7月11日下午,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广安市人民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20年前,广安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000辆以上,五年免费充电,将出台财税支持政策。
据广安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7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凡在广安购买属于《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的相关车型,且在广安境內注册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均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
(1)购买纯电动客车、乘用车、专用车用于公共服务领域的,市级财政参照中央补助准标准按1:0.5给予配套补助。用于非公共服务领域的,市级财政参照中央补助标准按1:0.3给予配套补助。中央和市级补助总额不超过车辆缴纳车辆购置税时计税价的50%,市级财政参照中央财政补助政策相应采取退坡机制。
3.免费充电:凡新能源汽车用户在广安境内通过公共充电设施充电的,5年内免缴充电费。
5.鼓励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对建设完成、通过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的充电桩,由所在地财政按300元/个给予建设补贴。
(2)纯电动新能源出租车免交出租车有偿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