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ETC车辆1月通行费统一结算扣费
[ 行业] 已安装ETC的车主会发现,1月份的ETC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扣费信息和账单迟迟未出。2月11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消息称,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正在加快转换磨合。根据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总体工作部署,近日,各地对ETC车辆1月份产生的高速公路通行费交易积压数据进行了集中处理,对前期通行但未结算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统一进行扣费,形成了月结单。
ETC客户可通过手机短信获知1月份扣费情况,也可以通过ETC服务小程序、公众号及App等多种方式查询详细数据。
据了解,天津、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24个省份,2月10日已可查询;北京和河南2月11日、山东2月12日、河北和吉林2月13日也可查询。查询1月订单后如有疑问,车主可与各省(区、市)ETC发行服务机构联系。
交通部表示,目前全国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已完成优化调试工作;从2月1日起,ETC客户通行高速公路时已按照运营规则即时结算。
自2020年1月1日起,全国29个联网省份(海南和西藏无收费公路)的487个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全部取消,高速公路彻底实现全国联网;截至2019年12月23日,全国ETC客户已累计达到1.97亿,比上年同期净增1.2亿,增长157%。(文/ 宋爱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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