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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国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7年8月7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93,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可以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3月6日止,期间任一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178,000万元(含前次85,000万元),自2018年3月7日至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12个月止,期间任一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93,000万元。详细内容见2017年7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江苏国泰: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近日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购买了4亿元“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7774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购买了2亿元“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7年第435期理财产品”、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购买了3亿元“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定制01”。具体情况如下:
(5)、预期年化收益率:预期最低收益率为4.10%,预期最高收益率为4.50%
(9)、资金到帐日:理财期满,如产品正常到期,本金及收益于产品到期日后0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一次性支付,如中国、美国节假日或公休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2、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7年第435期理财产品
(1)、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7年第435期理财产品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各类理财产品均面临不同程度的风险,其中: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理财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不本金和收益,公司可能因市场变动而损失全部本金且无法取得任何收益。本理财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公司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利率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公司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赎回风险:公司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公司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投资者提前赎回其购买的理财产品的,可能导致本金和收益的损失。
(4)、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5)、信息传递风险:公司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公司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理财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营业网点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另外,公司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公司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公司其他原因导致中信银行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可能会由此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6)、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等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其他、战争、骚乱、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7)、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联系标的市场波动将可能导致产品收益下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公司本金到期全额返还且理财年化收益率为4.10%。
2、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7年第435期理财产品
(1)、政策风险:本期产品是依照当前的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发生变化,可能影响产品的受理、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由此导致本产品预期收益降低;也可能导致本期产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合同的有关,进而导致本产品被宣告无效、撤销、解除或提前终止等。
(2)、信用风险:本产品的基础资产项下义务人可能出现违约情形,则公司可能面临收益波动、甚至收益为零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本期产品存续期内,公司无提前终止权,可能导致公司需要资金时不能随时变现,并可能使公司其他投资机会的风险。
(4)、市场风险:本期产品的基础资产价值受未来市场的不确定影响可能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公司收益波动、收益为零的情况。
(5)、管理风险:本期产品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流通的国债、央票、政策性金融债等公开评级在投资级以上的金融资产以及债券回购、同业存款等符合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投资工具。基础资产管理方受经验、技能、判断力、执行力等方面的,可能对产品的运作及管理造成一定影响,并因此影响公司收益。
(6)、信息传递风险:理财产品管理人将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披露”的约定,进行产品信息披露。公司应根据“信息披露”的约定及时进行查询。如果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公司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另外,公司预留在中国建设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中国建设银行,如公司未及时告知联系方式变更,理财产品管理人将可能在其认为需要时无法及时联系到公司,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公司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7)、利率及通货膨胀风险:在本产品存续期限内,即使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存款利率及/或贷款基准利率,本产品的预期收益率可能并不会随之予以调整。同时,本产品存在客户预期收益率及/或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通货膨胀率,从而导致公司实际收益率为负的风险。
(8)、产品不成立风险:如本产品募集期届满,募集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本产品难以成立的其他情况,经中国建设银行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向公司提供本产品的,中国建设银行有但无义务宣布产品不成立。
(9)、提前终止风险:产品存续期内若市场发生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或中国建设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国建设银行有权提前终止产品,在提前终止情形下,公司面临不能按预定期限取得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0)、延期风险: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本产品项下对应的基础资产不能及时变现等情况,中国建设银行有权延长本产品期限,则投资面临产品期限延期、延期兑付或分次兑付、不能及时收到本金及预期收益的风险。
(11)、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金融市场危机、战争或国家政策变化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银行系统故障、通讯故障、投资市场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发生,可能对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造成影响,甚至可能导致产品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公司须自行承担,中国建设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的市场价值可能下跌,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2)、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日之外的赎回机制,公司在理财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3)、信用风险: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4)、提前终止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中国银行有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行。
(6)、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公司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公司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7)、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由公司自行承担。
1、公司财会统计部负责提出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并及时分析和理财产品投向和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乾元”保本型人民币2017年第435期理财产品风险书及理财产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