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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帆股份卖掉力帆汽车 尹明善:两块汽车牌照还剩一块

  12月17日,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777·SH,以下简称“力帆股份”)将子公司重庆力帆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汽车”)作价6.5亿元,卖给了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车和家”)。至此,外界一直传言力帆和车和家的“联姻”迎来了最后“实锤”。

  对于力帆股份来说,这究竟是无奈之举还是合作共赢?结合力帆近年来难以提振的销量,一时间,“剥离汽车业务”“贱卖力帆汽车”的评论四起。对此,今年80岁的力帆汽车创始人、力帆股份原董事长尹明善称,力帆有两块汽车牌照,卖掉力帆汽车有限公司,留下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力帆面临困难,现在正迎难而进。”尹善明说。

  12月17日晚间,力帆股份发布公告称,同意出售旗下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100%的股权,受让方是重庆新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简称“重庆新帆”),双方交易价格约定为6.5亿元人民币。股权转让完成后,力帆股份不再持有力帆汽车的任何股权。

  记者从天眼查提供的信息了解到,重庆新帆注册于2018年9月5日,法定代表人是车和家联合创始人沈亚楠,由北京车和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100%控股。而车和家由前汽车之家创始人李想于2015年创立,是一家智能电动交通工具制造商。

  今年10月,车和家发布了旗下智能电动车品牌“理想智造ONE”,并宣布在2019年4月开始预定,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交付。也就是说,通过收购力帆汽车有限公司,车和家或将获得新能源汽车的生产资质。

  实际上,记者发现,比起传言中的“贱卖力帆汽车”,其实相较力帆汽车的评估值,这次交易达到了超过770倍的溢价。

  根据17日晚同时披露的审计报告,力帆汽车截至2018年11月30日的资产总额为5.02亿元,净资产为161万元,最终确定的评估结论为83.56万元,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6.5亿元,较估值溢价超过770倍。

  也就是说,对力帆股份而言,力帆汽车并不赚钱。而剥离力帆汽车,实际上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振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并为公司回收部分现金流。

  具体来说,2018年1~11月,力帆汽车实现营业收入19.16亿元,净利润亏损达2.67亿元。据披露,扣除当期其他亏损,本次交易预计对上市公司当期净利润影响约为0.75亿元,交易所得转让价款,将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

  此外,此次双方交易的一个附带条件是,力帆股份将力帆汽车的实质性汽车资产提前转让到了力帆乘用车公司。也就是说,车和家6.5亿所收购的力帆汽车,其实几乎成为一个“空壳”。

  力帆股份公告中显示,“将力帆汽车有限与重庆两江于2017年4月11日签署的融资租赁协议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转移给乘用车公司”“对于由力帆汽车有限生产的车辆的所有责任均由乘用车公司或力帆股份指定的其他子公司承担。”

  相对于卖掉力帆汽车,力帆股份更愿意称之为“资源互换”“技术共享”,称其是向新能源汽车领域加速迈进。

  力帆汽车创始人、力帆股份原董事长尹明善表示,对于网络流传的车和家收购力帆汽车的消息,公众可能存在误解,甚至“别有用心的人会造谣说卖掉力帆汽车了”。尹明善特意强调:“力帆有两块汽车牌照。卖掉力帆汽车有限公司,留下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我们有收益,市里增加(另外投资人的)一个新汽车厂。”

  记者从力帆股份获悉,除了此次售卖的力帆汽车拥有汽车生产资质,旗下的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乘用车”)拥有另外一块汽车生产牌照。

  据悉,力帆汽车前身为重庆专用汽车制造总厂(以下简称“重庆专汽”)。2003年8月,力帆集团收购重庆专汽股份后正式进入汽车行业,其仅具有“1-6字头”生产资质,可以生产新能源轿车、SUV、商用车等各类车型,产能为3万台。进军汽车产业后,力帆汽车一直以发展乘用车为主,其间又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准的“7字头”生产资质,获批15万台乘用车的产能。

  也就是说,出售力帆汽车,实质上只是出售了一个闲置的“壳”资源。出售股权后,力帆股份仍保留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仍具有15万台产能的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生产资质,足以满足未来几年的生产需求。“此次出售对力帆股份今后的汽车产销没有影响。”力帆股份称。

  此外,力帆股份还公告称与车和家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通过资源互补、技术互补等有效合作方式,充分发挥新兴互联网造车企业与传统造车企业各自的优势,形成有效技术联盟,在新能源技术领域、新能源汽车开发领域、车联网领域、人车交互及数据共享等领域,加速技术向产品的有效过渡,共同为绿色出行、智能网联和智慧交通领域提供全面、系统、可靠的实施方案。同时,双方同意,力帆股份有权出资且车和家同意接受力帆股份出资参与车和家最近一轮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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