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就山西二亩沟煤业公司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约谈晋中市政府
人民网北京12月12日电(记者 杜燕飞)记者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12月11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山西省晋中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由国家煤矿安监局副局长宋元明主持。
11月18日,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峰岩煤焦集团二亩沟煤业公司发生一起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5人遇难、9人受伤。
约谈指出,这是一起煤矿企业故意违法违规导致的严重责任事故。事故暴露出二亩沟煤业公司没有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见利忘义、利欲熏心,违规开采保安煤柱;违规层层转包、分包,所有采掘作业地点都是外包作业,而且包工队都是不具备资质和能力的“杂牌军”;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知法犯法、故意违法,违规决策开采保安煤柱、违规串联通风;煤矿安全管理混乱,设计采用综采工艺,但实际使用高档普采工艺和非正规的炮采工艺,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等制度措施;集团公司对下属煤矿安全管理形同虚设,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责任不落实。
约谈强调,这也是一起地方监管流于形式导致的责任事故。晋中市、平遥县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监管部门要深刻反思地方监管的不足和差距,为什么企业敢于无视监管,为什么地方监管部门熟视无睹?为什么“亡羊”不“补牢”,为什么“举一”不“反三”?平遥县能源开采技术革命为什么不进步反而倒退?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尽快加以解决。
约谈要求,山西省有关部门和晋中市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守安全发展的红线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有效防范化解煤矿安全重大风险。
要结合实际扎实开展煤矿安全集中整治,严厉打击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开采或违法违规开采保安煤柱、违规承包转包、假图纸、假密闭、隐瞒作业地点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研究改善驻矿安监员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地方安全监管“宽松软”的问题。
要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对重点地区和煤矿企业“开小灶”,有针对性地开展明查暗访,综合运用行政处罚、通报、曝光、约谈、问责、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行刑衔接等措施,完善职工群众举报奖励机制,强化煤矿企业敬畏法律意识,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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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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