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经验向其他板块推广条件正在逐步积累
本报记者 朱宝琛
科创板开市已经满两个月。作为一项增量改革,科创板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改革创新的试验田,在很多方面突破了资本市场原有的制度框架,特别是较大程度发挥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
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认为,科创板运行两个月来,与之相关的各项改革措施已经收获了一定的经验,向其他板块推广的条件正在积累。
多项内容值得其他板块学习
日前公布的资本市场“深改12条”,第一项重点任务就是充分发挥科创板的试验田作用。坚守科创板定位,优化审核与注册衔接机制,保持改革定力。总结推广科创板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稳步实施注册制,完善市场基础制度。
与此同时,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日前撰文指出,必须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科创定位,落实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着力提升科创板上市公司质量,发挥好科创板改革试验田作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以此带动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
那么,科创板哪些经验值得其他板块学习借鉴呢?川财证券研究所所长陈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注册制更多的是将政府监管权力后移,加强市场化改革。核准制下,监管部门拥有直接的上市行政审批权,设立严格审批程序并对股票发行公司经营状况和前景作出事前预判。而注册制只对拟上市公司强调股票发行人是否符合信息披露要求和上市基础条件,监管部门不对拟发行股票投资价值进行判断,强化股票发行人信用责任,中介机构把关责任,审核机关信任责任,投资者结合自身投资能力对上市公司投资。
在陈雳看来,可供创业板借鉴的部分包括:一是上市流程高效化、企业包容化、信息披露全面化,交易所负责发行审核,发行注册及全过程网上公开监管。
二是监管成本降低,监管主体不仅仅局限于政府,而由市场决定股票发行成功与否,加速优胜劣汰,减少信息不对称。
三是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已有成文的上市、交易规则可供借鉴,包括缩短经营年限要求、放宽盈利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用途、股东信息披露落实于文件、明确监管机构审核时间、扩大锁定期人员范围、设定四类强制退市标准等。
“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已经有一段时间,从制度设计的初衷来看,取得了预期效果。”联储证券温州营业部总经理胡晓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对此,他从三个层面予以进一步解释:从交易层面看,前五天取消涨跌幅限制并实行20%涨跌幅限制,科创板很快就达到了价格稳定。
从上市审核环节看,由于科创板定位清晰,上市标准透明,同时交易所设计了一整套完备科学严谨的上市审核流程,并完全线上化,杜绝了审核环节滋生腐败,更加公正透明。
从审核方面看,专业度非常高,从上市环节严查并强化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体系,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经验推广仍需满足相应条件
科创板运行两个月来所积累的相关经验,在其他板块推广是否成熟?如果要推广,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未来推广需要完善市场制度建设。”陈雳表示,具体看,包括规范信息披露监管流程;依法界定证券中介机构的职能,确保行为规范合法;增强投资者监督作用,完善评价机制与诉讼制度;考虑注册制应用前后企业在发行上市中的差异,完善发审体系,实现合理过渡。
胡晓辉告诉《证券日报》记者,科创板已经取得了成功,一些经验未来向创业板推广的条件逐步走向成熟。
上海迈柯荣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徐阳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注册制改革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目前国内A股市场的供求关系,从而对由于供应不足而产生的板块估值异常分化进行一定程度的修正。为了更为稳妥地推广注册制改革,调整现有法律法规中与注册制不相适应的内容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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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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