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明瀚医院号称“早期宫颈癌治愈率可达100%”违反《广告法》被罚20万元
日前,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2019年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涉及石家庄明瀚医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该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上述案件信息显示,涉事公司在其自办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医疗广告,内含“医技科室配有西门子高端超导仪、胃肠镜等最先进的医疗仪器设备”;“现代医学手段完全可以把癌变检查出来,早期宫颈癌的治愈率可达100%”;“我院盆底康复中心引进目前最先进的盆底康复治疗仪”等保证治愈率和禁止性的绝对化用语内容,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据此,2019年12月,石家庄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石家庄明翰医院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发布该广告,并处罚款20万元。
中国网财经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石家庄明瀚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8日,注册资本681.25万,法定代表人为薛松。该公司股东由河北玖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和徐秀珍二者构成,持股比例分别为97%和3%。
天眼查还显示,石家庄明瀚医院有限公司除此次广告违法行为外,另于2019年4月16日因“广告含有《广告法》第九条规定禁止出现的内容”被罚20万元,不足一年的时间里,该公司两次因广告违法被罚,累计金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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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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