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动物不能当宠物养?需做好功课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发现市民非法饲养宠物的情况
养宠物前需做好功课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钟宏连 通讯员管萱萱)东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昨日根据群众举报,查获了一起非法饲养苏卡达陆龟的案件,目前苏卡达陆龟已被执法人员依法移送至广东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保护起来。
据统计,从今年3月份至今近半年里,东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在打击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共收缴野生动物126只(头),其中非法饲养宠物占了一半。
受保护动物不能当宠物养
据东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提供的数据显示,从3月份至今,该局办案查获收缴的126只(头)野生动物中,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13只(犀牛蜥蜴2只、非洲灰鹦鹉2只、辐射陆龟8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40只(绿颊锥尾鹦鹉11只、和尚鹦鹉2只、太阳锥尾鹦鹉16只、豹纹陆龟2只、苏卡达陆龟5只、蛤蚧4只)。大部分野生动物是在涉案人家里被发现,被涉案人当做饲养的宠物。
那么,哪些动物不能当宠物养?据东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受法律保护的野生动物都不能作为宠物养。它们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和水生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指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上述收缴的野生动物,都在法律保护范围内。
养宠物前应了解“禁区”
记者昨日在查案现场看到,一大一小的两只苏卡达陆龟被放在一个塑料盘里饲养。涉案人看到执法人员后,仍然满脸困惑与不解。他把这些龟是当宠物养,没想到养龟也会触犯法律的。
据执法人员介绍,不少人因为不知法,养错了宠物。例如,一批国家保护的鹦鹉,被当作宠物养。涉案人看到执法人员查获收缴自己的宠物鹦鹉时,也是一脸茫然与不解。
那么,喜欢养宠物的人该如何知法不违法呢?执法人员认为,养宠物前,应主动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常见非法贸易野生动物及制品(鉴别图谱)》,详细了解饲养宠物的“禁区”。
据执法人员介绍,被收缴的野生保护动物如果属于本地所属类物种,会经过审批后选择适宜环境地方作放生处理;如果是属于外来物种类的话,是不适宜在本地放生的,它们被依法移送至广东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保护起来。市民若发现家养宠物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该主动与东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联系,由执法人员依法依规作放生处理或移送广东省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 标签:
- 编辑:孙子力
-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