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消委会:因汽车合格证被4S店质押融资 去年引发消费者群体性投诉
央广网成都3月11日消息(记者 贾宜超)四川省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2016年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据《报告》,在商品大类投诉中,去年四川交通工具类投诉明显增加,其中涉及家用汽车的投诉较为集中。央广网成都3月11日消息(记者 贾宜超)四川省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发布《2016年度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分析报告》。据《报告》,在商品大类投诉中,去年四川交通工具类投诉明显增加,其中涉及家用汽车的投诉较为集中。
据悉,2016年度,四川全省交通工具类投诉共2872件,其中家用汽车投诉共1534件,在交通工具类投诉中占53.41%,占比最高。消费者所反映的问题主要体现在家用汽车合格证以及进口汽车“关单”被汽车4S店质押融资,导致消费者无法领取牌照,影响其正常使用,从而引发消费者群体性投诉等。
据四川省消协公布的案例,2016年3月10日至3月21日,三批消费者代表分别向德阳市消委会和市区消委分会投诉称,其在四川宝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者)购买某品牌汽车后,经营者以各种理由拖延交付汽车合格证,导致所购车辆不能上户、不能购买保险、无法上行驶。请求消委会帮助。经查,此次群体投诉共涉及102名消费者,经营者的代表人已经不知去向,无法取得联系。市消委会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到该汽车生产商进行沟通,并与市区消委分会一起对其代表进行约谈,指出汽车生产商总部对经营者存在管理不善和不力等问题,总部从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主动介入并妥善处置。在市消委指导下,市区消委分会多次协调,生产商同意配合,经过一个多月的共同努力,于四月底陆续为已提车的102名消费者发放了所购车辆合格证。至此,消费者群体投诉得到解决。
据公布的另一起案例,2016年7月25日,6名消费者向四川省消委会投诉称:“2015年在绵阳标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营者)购买从法国进口的某品牌轿车,价格为每辆20余万人民币。经营者在销售时承诺进口关单1个月内交消费者办理车辆牌照,但2015年6月25日购车的消费者均被告知无法取得该所购车辆的进口关单,车辆无法上户”。省消委会立即向绵阳市消委会及消费者代表进行调查核实相关情况。经核实,经营者将车辆进口关单抵押给某银行某分行及私人进行抵押融资。从2015年6月26日起经营者因经济困难已无力将抵押在银行及私人的车辆关单赎出交给已购车的消费者,导致消费者所购车辆不能上牌。经消费者多方反映和,2015年12月22日,经营者与某公司签署托管协议,由某公司正式管理并经营该品牌汽车在绵阳地区的销售行为,现场交付了一批关单给消费者。已累计交付车辆关单20份,余60份关单因被抵押还未交付。因国家工信部发布公告自2017年1月1日起,国内轻型汽油车排放将实施国五标准,而消费者购买的汽车是国四排放标准,取回关单及时上户显得尤为紧迫,因此消协51名消费者向当地提起诉讼。2016年8月16日,省消委会召开座谈会,邀请法律顾问团律师为消费者代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分析案情,寻找对策,为消费者做好诉讼风险评估,积极支持消费者通过诉讼权益。8月17日,省消委会致函绵阳市高新区,“依法尽快判决此案,并加大执行力度,以便让消费者能办理车辆上牌等手续,从而正常使用所购车辆”。9月12日,法庭组织双方调解,某银行某支行为减少融资抵押风险,提出了消费者交1万元即可取回其进口关单条件,消费者迫于无奈,只好支付1万元请支行取回关单,51位消费者在调解协议书上签字领回了自己的车辆进口关单。
四川消委会表示,针对家用汽车经销商未及时提供汽车生产合格证或进口关单等文件,导致消费者所购车辆不能上车牌照,从而影响消费者使用车辆,他们将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车时车辆合格证、进口车辆关单等文件须随车交付,并将该事项在购车合同中明确约定。采取各项措施支持消费者依法提起诉讼自身权益。同时呼吁银行业特别是商业银行不能将家用汽车文件(生产合格证、进口关单等)纳入抵押融资标的物,以切实防范潜在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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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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