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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车辆交通法规知识培训的信息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车辆维修应认真检查核实,严格把关,严格执行报批制度。

  五、负责对驾驶员行驶公里、出车补贴的核准、报批,加强对汽车和摩托车油料的管理和标准核算,每月对车辆用油情况进行单车核算,建好各类台帐。

  七、扎实抓好对车辆停放的督查工作,对因公派出车辆要按规定及时查询,掌握动态。八、对违章、违规的驾驶员要做好登记,并及时将信息报办公室。

  二、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避免机械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严格遵守局(公司)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

  六、文明驾车,礼貌待客,不开“英雄车”、“赌气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一、驾驶员要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规,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安全意识,按时参加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行车规则。

  二、车队要坚持每月一次的安全教育活动,及时传达上级和交通管理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认真总结安全行车的经验和分析典型事故的教训,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三、客户服务部安全教育例会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每月对送货驾驶员的安全情况进行一次讲评,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五、车队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六、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局(公司)实际,办公室(车队)每年要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并进行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行车常识测试,对多次测试不合格的驾驶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提出整改处理意见。

  九、每年邀请市大队事故处理中队的领导进行实例教育,着力提高驾驶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车队要定期组织对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对不符安全要求的车辆要及时提出整改维修意见,并报办公室核准实施,消除隐患。

  三、驾驶员要对所驾车辆做到胸中有数,认真检查保养,发现机件损坏、失灵要及时报告抢修,否则因检查不到位而造成事故,要追究责任,并负担赔偿责任。

  四、车队长要加强对驾驶员和车辆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职责,否则要追究责任。五、车队对每次车辆安全检查要造册作好登记,并对隐患整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抓好落实。

  一、局(公司)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及时投保,由办公室(车队)具体负责登记实施。二、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责任险项目投保,客户经理摩托车,由局(公司)统一为其投保车损险、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

  三、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队,由车队协同保险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评估损失,做好索赔工作。

  四、车队对投保车辆要逐台登记,并按时续保,当车辆保险期限到期时,驾驶员应及时向车队报告,办理续保,不得脱保,否则要追究责任。

  二、在行车过程中发生车辆交通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如实向事故处理的管理部门报告,同时报局(公司)办公室(车队),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便妥善处理。

  三、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无论事故大小,务必如实及时报告主管职能科室,办公室(车队)应根据事故等级损失轻重,做好登记并逐级上报。

  五、办公室(车队)对车辆交通事故要分类登记,建立档案台帐,并作为对驾驶员考核续聘的重要依据。××(公司)车辆紧急情况处置预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确保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减少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损失,应急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一、车辆发生伤人交通事故时由乘车负责人或驾驶员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乘车负责人或随车人员必须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驾驶员要保护好事故现场,等候现场处理。当驾驶员一人在场时,先报警和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并立即抢救伤者。然后等待现场处理。

  二、客户服务部送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立即报告局(公司)领导或职能科室(电话:),并及时赶赴现场协同处理。驾驶员、送货员必须保护好随车成品卷烟,如有伤者由送货员及时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驾驶员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和随车卷烟,确保国家财产不受损失,并协助作好现场处理。

  三、物流中心配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同时报告职能科室(电话:)。职能科室负责人接到电话后,应及时赶往现场协同处理。如有重伤者,驾驶员应锁好货厢车门,在事故现场作好标记,而后立即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急救,并报告局(公司)领导。

  四、车辆在途中发生抢劫案件时驾驶员、送货员或随车人员要机智、勇敢、灵活,不要惊慌,立即拨打110电话报警,并将货款放置隐蔽处,同时沉着冷静地组织做好正当防卫,全力保护好国家财产,记好疑犯的容貌特征,并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接报后即时报领导,并急速赶赴现场做好急救工作。平时在工作中要加强防范,配有必要的防卫工具,以应急突发事件的发生。希望上述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车辆交通法规知识培训!

  二、精心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紧定、勤润滑,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维修,避免机械责任事故车辆交通法规知识培训的发生。

  四、严格遵守车辆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章守纪,服从安排和调度。不得私自出车;完成任务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并及时报告派车负责人登记,严禁将车开回家过夜。

  五、要定期利用一些典型的事故案例进行分析教育,认真吸取他人的教训,警示驾驶员要文明行车,严守规则,确保安全。

  1、落实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在学法规、练技术、找差距、搞整改、重实效、保安全上下功夫,大力整治车辆使用管理中的安全隐患。防止发生违章违纪和车辆事故,预防车辆事故。

  2、切实提高驾驶员综合素质,规范车辆运行秩序,提高车辆管理水平,确保日常作业任务中更好地运作。

  3、提高对安全行车的重视程度。很多交通事故的出现,往往就是由于人们对于交通安全问题不够重视,只有加大行车安全教育的宣传力度,才能让大家对这个问题更加重视。

  4.设有自助式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要先按人行横道使用开关,等绿灯亮、机动车停驶后,再通过。红灯亮或显示“等待”信号时,禁止通过。

  1.要熟记并正确使用各种求助与报警电线.遇到意外事故、突发事件时,可拨打电线.拨打电话求助或报警时,要根据所报警种要求,讲清楚所求助或报警的内容。

  4.报警时,要报出自己的姓名、住址或所在学校及所使用的`电线.使用普通电话、投币电线(均为免费服务号码)时,直接拿起话筒即可拨通。使用手机报警时,也可直接拨打相应的号码。

  2.拨打120时,要讲清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地点及目前所处危急状况(如骨折、严重外伤、大量出血、呼吸困难等)。

  交通信号灯分为两种,一种是用于指挥车辆的红、黄、绿三色信号灯,设置在交叉路口显眼的地方,叫做车辆交通指挥灯;另一种是用于指挥行人横过马路的红、绿两色信号灯,设置在人行横道的两端,叫做人行横道灯。

  2、黄灯亮时,不准车辆、行人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和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可以继续通行。

  2、在道路上行走要走在人行道上,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边行走;走路时,思想要集中,不能东张西望;不能在行路时嬉闹追逐,更不能看书读报。路边停有车辆的时候,要注意避开,以免汽车突然启动或打开车门碰着。

  3、大中城市的公路,必须走人行道,在人行道行走时,不要多人手挽手并行,以免影响别人通过。在没有划出人行道的路段,要尽量靠边行走。行路时,如果公路对面有人打招呼,不要贸然横穿公路,以防发生危险和事故。

  4、横穿没有交通信号的公路或街道,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左右看,主动避让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抢行。

  5、集体外出活动时,要在老师的带领下有秩序地排队前进。行路时,不能三五成群地打闹、嬉戏或做其他活动。列队在道路上通行时,每横列不得超过2人,但在已经实行交通管制的路段不受限制。

  3、不得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在机动车道上不得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5、在车辆行驶中,不能向车外乱扔杂物,抛撒物品;不能将头、胳膊或身体任何部位伸出车外;不能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不要在车内来回走动、打闹。

  6、车到站后,下车时不可拥挤抢着下;下车后,需要横穿车行道时,必须从人行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地方,应确定没有车辆过往时,从车尾部穿行,决不能一下汽车就急忙奔向公路中间,更不能不等汽车开走,就从汽车头部贸然通过。

  7、乘坐二轮、侧三轮摩托车必须年满12周岁,并戴好头盔,双脚应始终放在脚垫上,扶牢把手或腰带,不得侧身斜坐,始终保持骑坐姿势,停车时也应保持骑坐姿势,身体应尽量贴近驾驶员,转弯时要和驾驶员保持一个重心,避免谈话和不必要的动作。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3、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2、校车驾驶员必须遵守有关交通法律法规,且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书。3、驾车前应当检验车况,车况良好才能出车。4、平时要注意休息,不能疲劳驾车、酒后驾车、超速、超载,长途驾驶时要另配一名驾驶员。5、行至路口及发现有车辆、行人横过道路时应当提前减速。行车时注意力集中,不违规操作。

  7、遇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行车时要减速慢行,并开启危险警示灯、防雾灯、示宽灯,制动时尽量点刹,不要一脚踩死,切忌突然加速、制动或猛打方向。

  8、遇到事故或车辆出问题不能开动时,要及时将车内的学生转移至安全地带,并按交通法当中的要求,在来车方向放置警示牌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等。

  1、学校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租用具备校车许可的车辆,并与相关校车运营企业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校车运营企业、驾驶人、校方的各项责任

  2、配备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安全。

  3、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4、随车照管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车辆交通法规知识培训;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5、老师应当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醒学生不要乘坐超员车,不要搭乘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车辆,自觉黑校车、、违法超员车辆,发现违法接送学生的车辆及时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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