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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典真题

  A选项,甲教唆赵某抢劫,赵某也实施了抢劫,二人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虽然赵某实施的抢劫行为与甲教唆的内容有差异,但教唆行为责任依据在于引起他人犯罪故意,至于具体的指示何种犯罪方法不影响教唆犯的认定,且都是在抢劫罪的犯罪构成内,不影响共同犯罪的认定。当然,按照共犯独立性说,甲成立抢劫罪的加重情形,赵某成立普通的抢劫罪;按照共犯从属性说,甲与赵某都成立普通抢劫罪。故A项正确。

  B选项,乙以盗窃罪的故意实施了望风行为,但客观上却为吴某的入户抢劫行为提供了帮助,按照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中法定符合说的处理原则,乙成立盗窃罪。但吴某仍然单独成立抢劫罪;按照部分犯罪共同说(行为共同说也会得出相同的结论),乙与吴某成立盗窃罪的共犯。故B项正确。

  2、甲手持匕首寻找抢劫目标时,突遇精神病人丙持刀袭击。丙追赶甲至一死胡同,甲迫于无奈,与丙搏斗,将其打成重伤。此后,甲继续寻找目标,见到丁后便实施暴力,用匕首将其刺成重伤,使之丧失反抗能力,此时甲的朋友乙驾车正好经过此地,见状后下车和甲一起取走丁的财物(约2万元),然后逃跑,丁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B甲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乙的行为属于抢夺罪,两者在抢夺罪这一重合犯罪之内成立共同犯罪,即成立抢夺罪的共同犯罪

  AB选项,依照刑法通说,甲意欲抢劫而将丁砍成重伤,乙到了现场,并且明知甲在抢劫丁的财物,乙与甲一起共同强取了丁的财物。在这种情况下,乙的行为应被评价为抢劫行为,而非抢夺行为。因此,甲与乙成立抢劫罪的共同犯罪,而非抢夺罪的共同犯罪。故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

  B乙明知黄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仍按黄某要求为其收取毒品原植物的种子。2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共犯

  B项:一般来说,帮助行为是使正犯者的实行行为更为容易的行为。乙明知黄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仍按黄某要求为其收取毒品原植物的种子,乙的行为明显是黄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帮助犯。故B选项正确。

  A项:该项的考点为“承继的共犯”,所谓承继的共同正犯,是指前行为人已经实施了一部分的实行行为之后,后行为人以共同实行的意思参与实行犯罪的情况。张某事后加入,帮甲掏出陶某随身财物,此时张某与甲成立抢劫罪共犯是没有问题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张某是否要对陶某的重伤结果负责。根据承继的共犯理论,行为人只对其参与之后的行为承担责任,对与自己的行为没有因果关系的前行为人的行为不承担责任,所以陶某的重伤结果是乙参与之前由甲导致的,乙并不为陶某的重伤结果负责。故A选项错误。

  C项:刑法理论认为,在有关赃物犯罪的构造中,如果行为人和本犯在实施犯罪之前有意思联络的话,则成立共同犯罪,如果行为人与本犯在犯罪实施之前没有意思联络的话,则并不能成立共犯犯罪,行为人单独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所得收益罪。丙明知李某低价销售的汽车系盗窃所得,仍向李某购买该汽车,这应该属于事后通谋,在李某实施盗窃之前丙与李某并无意思联络,因此不成立共同犯罪。故C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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