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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4S店首次给新车做保养 发现车主竟是陌生人

  株洲传媒网03月18日讯(记者 姚时美)近日,市民葛先生拨打新闻热线月,我们家以我妻子的名义买了一辆本田锋范小车。3月14日,我到4S店给新车做第一次保养,结果估价单、结算单上的名字都不是我妻子的,而是一个姓封的陌生人的,店方说是系统录入出错。

  葛先生说,这辆车是他从汽车城一家汽车销售点买的,上一级销售商是株洲广汽本田宏骏4S店。他开车去4S店做保养时,已经在车管所办好了相应手续,谁知在4S店发现车主名字变成别人的了。4S店销售人员解释可能是系统录入出错,但不会对车主造成影响。

  可葛先生担心这辆车曾被卖给别人,后被退回4S店,4S店再出售,或者该车被厂家召回过,再被拿到4S店销售。

  4S店销售人员解释,汽车销售有大客户、二级网点销售、4S店销售等不同渠道,葛先生是在汽车销售点即二级网点购车,因此4S店系统上录入的是二级网点经销商的姓名和电话,这对车主没有影响。目前,店方已经将车主信息更正。

  3月15日,记者联系了那名姓封的先生。封先生说,他不是广本宏骏4S店的二级网点经销商,和该店没有业务往来,也从没有在该店买过车。至于葛先生说的情况,他更是完全不知情。

  随后记者又联系广本宏骏4S店,一名姓陈的销售经理告诉记者,现在具体情况还不清楚,他们还在调查相关原因。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强分析认为,由于4S店未与车管所联网,所以出现了“一辆车有两个车主”的情况。不过,4S店的资料录入不是车辆所有权登记,只要车主本人到车管所办理了正常手续,在车辆所有权上不会存在法律风险。至于车辆是否存在二次销售、返厂维修再销售的情况,目前来看还无法定论,如果车主掌握了相应证据,可以告店方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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